本校前瞻醫療器材科技中心(以下稱本中心)執行教育部臺灣人才躍昇計畫,將提供經費補助本校教研人員及各單位邀請國際上生物醫學工程/醫療器材研發/醫療器材國際行銷科技領域學者專家來校短期訪問以從事演講或進行科學技術交流,有興趣申請者請詳閱以下申請條件:
一、目的︰
本中心執行教育部臺灣人才躍昇計畫,為促進國際科技及學術交流,特提供經費補助本校教研人員及各單位邀請海外生物醫學工程/醫療器材研發/醫療器材國際行銷學者專家來校演講或指導交流,以厚實國內生物醫學工程研究量能,並帶領醫療器材產業發展。
二、邀請對象︰
1. 應須任職於下列學校或機構:
Stanford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Michiga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Seattle)、University of Pittsburgh、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University of Minnesota、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Mayo Clinic、Cleveland Clinic、Fogarty Institute for Innovation
2. 且須為從事生物醫學工程/醫療器材研發/醫療器材國際行銷科技領域具國際影響力之教學研究人員。
3. 此受邀教研人員可包含多位與其合作之團隊成員一同來訪。
4. 非上述機構之邀請對象不予受理。
三、申請範圍:
(一) 研討會或研習會之主講員。
(二) 學術演講。
(三) 短期協助進行中之研究計畫或提供科學技術指導(如指導實驗及技術或協助實驗設備建立等)。
(四) 擔任研究計畫之諮詢顧問。
四、 申請作業程序:
(一) 申請人資格: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包含專任教授、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
(二) 補助之申請至遲應於受邀學者抵台前3周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補助時,請附上下列相關資料,並將紙本及電子檔回傳至本中心:
1. 經費申請表。(格式下載)
2. 經費預估表。(格式下載)
3. 預估行程表。(格式下載)
4. 受邀學者個人履歷(Curriculum Vitae)及著作目錄;若受邀學者有助理教授級(不含)以下之研究團隊成員隨行,則亦須提供該員之履歷。
五、 補助期限、項目及額度:
(一) 日支酬金及補助期限:
請注意僅補助受邀學者實際來校天數之日支酬金,若受邀學者於外校其他單位尚有行程,此經費不予補助。
1. 諾貝爾級:日支酬金新臺幣13,080元。
2. 特聘講座:日支酬金新臺幣9,810元。
3. 教授級:日支酬金新臺幣8,175元。
4. 副教授級:日支酬金新臺幣6,540元。
5. 助理教授級:日支酬金新臺幣5,000元。
6. 補助短訪期間以5至25天為限,受邀學者需於104年10月31日前離台。
7. 申請人須協助依稅法規定扣繳受補助者之所得稅。
(二) 往返交通費用:
由國外來訪地點至臺灣最直接航程之往返機票費用。補助受邀學者及其團隊成員最短航程來回一趟之經濟艙機票及國內接駁之大眾運輸交通費,檢據核銷。受邀學者之隨行研究團隊成員亦可支領交通補助,惟其團隊成員須與受邀學者之行程一致。
六、補助期間之義務:受邀學者來校短訪期間應至少提供一次公開演講,並請務必拍照留存。
七、補助原則:
(一) 本中心評核補助申請時,將優先補助停留時間達一週以上之申請。
(二) 因「臺灣人才躍昇計畫」執行期間之限制,申請人須協助於104年10月31日前繳交核銷相關單據(含電子機票、登機證及出入境紀錄、其他需核銷之交通票據等)及文件,故受邀學者離台時間需早於10月31日。
八、申請人應於受邀學者離台後一周內,繳交演講或技術指導之成果報告書至本中心,內容含:
(一) 訪問演講或技術指導等經過及內容摘要。
(二) 檢討及建議。
(三) 活動照片。
(四) 實際行程表。(格式下載)
九、 經費之結報及撥付:
(一) 檢附單據:
1. 日支酬金:受邀學者簽名領據,且須依我國稅法扣繳其所得稅。
2. 交通費:應檢附足資證明支付事實之收據、發票或相關書據核實列支。
(二) 結報程序:
1. 申請人應於受邀學者來校前兩周備齊所有請款所需資料,並安排一專人為聯繫窗口,協助此學者後續行政及經費核銷作業。
2. 該窗口須於學者抵台時協助學者簽收「交通費收據」與「綜合所得稅收據」,收集該學者之電子機票檔案、高鐵票根、登機證及出入境紀錄。
3. 該窗口於受邀學者離台後一周內,須協助繳交成果報告書至本中心。
相關附件下載:
承辦人:
梁淳蕙 06-2353535 分機3419 / f1404003@gmail.com
前瞻醫療器材科技中心:成大醫院新門診大樓六樓06071室